日前,我省公布了《第一批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试行)》(2009年版基层部分),完成了首批浙江省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增补工作。在国家基本药物基础上再增补150种药品,与前面实际使用的168种,共计300多种。
结合浙江实际,所选药品以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为我省非目录药品增补原则。
据了解,所选药品都是去年群众用药排名前列,基层医务人员推荐较多的药品。中西药比例适当,中成药为53种,西药为97种,中西药比例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比例接近。满足我省常见病的防治用药,其中防治高血压等疾病的品种共47种,占31%。抗生素药物只有10个品种,占6.7%,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9.8%低。
据悉,我省在去年9月1日率先明确了30个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占全省总数的33%,超额完成了国家要求的30%的阶段性任务。30个县(区、市)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临安市、桐庐县;宁波市慈溪市、北仑区(含大榭开发区)、鄞州区(含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湖州市德清县、吴兴区;绍兴市新昌县、绍兴县;舟山市普陀区;金华市金东区、义乌市、浦江县;丽水市遂昌县、景宁县、青田县;台州市玉环县、路桥区、椒江区;嘉兴市秀洲区、南湖区;衢州市龙游县、开化县、江山县;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
可登录浙江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zjwst.gov.cn/查询具体药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