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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中实践:邀家长陪餐增进信任度 广小样板:请家长监管食材采购链

教育部等三部委发文要求学校实施陪餐制度,温州已有学校“先行一步”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9-03-22 09:19:00
日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并于4月1日起执行。

  

图为家长在绣山中学食堂内就餐。温都记者 王诚/摄

      温都记者张新彤

  温都讯昨天中午,5名家长在市绣山中学食堂陪餐,并帮孩子们分汤,“炸南瓜点心、卤鸡块,味道都不错……”日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并于4月1日起执行。而在走访中,记者发现我市一些学校不仅已经这么做,还收获了家长和学生们的好评。

  《规定》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反馈。

  绣山中学家长陪餐已做了4年

  “其实陪餐制度,我们学校从2014年就开始了,只是叫法不一样。”绣山中学校长林晓斌说,一方面,该校教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的菜品都来自同一个厨房,学生午餐的8样菜品,教职工食堂也有,并标注了‘学生菜品’让老师也提提建议。这样一来,实际上已做到师生同餐,只是教职工的菜品种类多一些。另一方面,2014年学校组建了家长义工团,鼓励家长参与学校食堂管理。此后,每天中午都会有四五名家长义工来食堂就餐并提出建议。

  昨天中午11时10分许,记者在该校学生食堂看到5名家长正在就餐。饭后,他们还帮孩子们分汤。来自八(11)班的家长王先生说:“这是孩子读初二以来,我第三次来学校食堂吃饭了。之前我觉得汤的分量有点少,向学校提议后,马上被采纳了。”食堂里还有一本意见本,上面都是每次值班的家长留下的签名,及少量留言建议。

  家长王女士说:“这样的家长义工形式很好,能让我们有机会看到、尝到孩子们吃得怎么样。我们有想法也可直接和校方沟通,对学生在校更加放心了。”

  “刚开始做的时候,我们学校觉得压力挺大的,尤其是后勤人员。但是努力了一段时间后,家校沟通变得更顺畅,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度也明显提高。”林晓斌列举了陪餐实施后,食堂工作中的变化。没有实施家长陪餐前,家长们总是提建议让食堂多烧些鱼等海鲜,但是家长陪餐后发现学生们比起鱼更喜欢肉类,往往剩菜里鱼剩下很多。于是学校就建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简称膳委会),采取了“四方食谱”措施,结合校方、家长、学生和营养师四方面的建议,来搭配食堂菜品。

  广场路小学膳委会邀家长参与

  2017年10月,市广场路小学成立了膳委会,每个班级选出一名家长,作为代表加入。“膳委会刚成立时,每天一早就有两名家长代表来学校,对采购的食材进行监管,到了中午,在食堂帮孩子们分餐、品尝菜品,并提建议。”该校校长杨素琴说,后来随着膳委会微信群的完善,家长们从现场监督转为网上监督,学校后勤人员会把每天的菜品拍照发微信群,家长们有建议也会在微信群里提。

  “家长给学校食堂提了很多好建议,我们都积极采纳了。例如建议学校不要采购冻肉,而要每天采购鲜肉;建议给食堂每张桌上放置一个大汤碗,这样汤不容易变凉也方便孩子分汤。”杨素琴说,现在该校的“值日校长”每天都会陪餐,并做好陪餐记录;膳委会家长不定期开展抽查;学校还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对膳委会家长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家长的监督管理水平和能力。

  鹿城区教育局体卫艺科有关负责人说,该局日前已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转发给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要求按规定实施陪餐制度。并于3月6日下发《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园)必须成立膳委会。膳委会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家委会成员)代表、食堂专管人员、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对食堂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菜谱、价格等应在学校网站或学校信息公告栏上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广场路小学成立膳委会这样的形式很好,我们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要于3月22日前建立校园膳委会。从本学期开始,区教育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随机检查制度,计划每周检查两所学校。”该负责人说。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有关负责人透露,根据《规定》,接下来将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陪餐制度,但陪餐的方式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创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健康频道 编辑:李荣责任编辑:董晶亮监制:张佳玮